您当前的位置:稷山在线首页 >> 分类信息首页 >> 便民生活 >> 办事指南 >> 小学入学、转学、升学政策规定介绍

小学入学、转学、升学政策规定介绍

信息来源于:稷山在线 发布时间:2009/11/27
小学学籍管理规定


1、 入学。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,按服务区就近免试入学。


2、 小学采用班级授课制,班级的组织形式为单式。


3、 休学。小学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(须具备指定医疗单位证明),在报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,可准其休学。


4、 转学。小学因户籍变更或随父母就学等原因,申请转学,并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符合条件者,可准其转学。

电话:010-61744288 传真:010-61744588 邮箱:union#ccoo.cn
地址:北京昌平区北七家宏福11号院创意空间305-308 邮编:
Copyright © 2004-2024 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  技术支持:城市联盟
京ICP证B2-20190844号  京ICP备09021873号 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
""